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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桑木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
  •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4-04-30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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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工资保证金对应工程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作出书面承诺该工程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在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示30日。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江苏桑木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作出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29日。

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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