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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5-09-25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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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10日至9月1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局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对反馈意见全面认领、照单全收,坚持把反馈意见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有力指导,作为增强“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作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以抓铁有痕的决心、有力有效的措施、一抓到底的韧劲、敢于碰硬的作风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根据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个方面11项33个问题,制定了154条具体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我局第一时间按照巡察组要求,通报了巡察反馈意见,2025年1月25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吉志铭同志为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巡察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局上下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从严从实、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有力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落实整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2025年2月12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逐项逐条分析讨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坚持从实际出发,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务求成效;对情况较复杂的,明确时限,有序推进;同时深化标本兼治、注重建章立制,着力以长效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效。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带头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形成全面整改的工作合力,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是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实效。2025年2月20日,局党组印发《中共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列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实行对账销号,保证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所有巡察整改事项整改完成后,2025年7月9日,局党组召开党组会,听取各条线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各自认领的问题进行认真对照检视,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人才招引服务方面的整改。

一是主动对接发改、工信等部门,梳理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清单,动态征集重大项目、重点企业人才需求信息1.8万余个,并向省内外高校网站推送。二是聚焦我市重点产业,上半年开辟19条特色引才线路,赴西安、兰州、太原等地高校开展校园招聘41场(次)。三是围绕提升在泰高校毕业生留泰比例,用好留泰专项补贴政策,组织开展重点企业HR校园宣讲、“在泰高校学子看泰州”、“留泰有我”专场招聘等活动,有效促进了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精准对接,人才服务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2.关于人才资源服务业发展方面的整改。

一是充分发挥省级产业园集聚作用。突出培育和招引从事猎头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新增14家人力资源服务(猎头)公司,为用人单位提供高端人才服务128人次。二是构建“人力资源+数字化”对接平台。联合泰州市广电集团,搭建线上对接平台,建立泰州市直播带岗基地,今年上半年,共组织直播带岗活动51场,直播带岗3528个,参与求职者4.2万人次。三是开展全市人力资源行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行动。组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依托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重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共同发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今年上半年,共组织发动18家重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公益活动,推送《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手册》3531次,举办“重点产业链引才”招聘会91场、其他线下招聘会186场、线上招聘会152场。四是按照“程序最简、服务最优、效率最高”的原则,印发《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许可事项优化表》,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等事项进一步压时限、减材料、优服务、提效能,许可工作流程得到进一步优化。五是2025年5月,按计划对全市劳务派遣单位完成了2024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440家劳务派遣单位按照核验通知要求,向我市两级人社部门提交了《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核验申请表》等相关资料,参加核验的单位合格424家,核验不通过16家,积极保证了全市劳务派遣服务经济发展的需要。六是坚持年度核验和信用评价同步开展、同步落实。在各劳务派遣单位进行信用等级评价自评的基础上,完成了对552家劳务派遣单位的信用评价工作,共评出AAA级(信用状况优秀)单位1家,A级(信用状况较好)单位4家,B级(信用状况一般)单位408家,C级(信用状况较差)单位139家(其中112家系未参加年度核验和信用评价直接评为C级),全力为属地企业提供信用评价好、用工规范的劳务派遣机构,助力泰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3.关于人才政策宣传方面的整改。

一是2025年3月,研究制定《2025年“‘泰爱才’人才政策宣传年”活动方案》。编印《人才简明政策速览——青年和人才》《人才简明政策速览——用人单位》《政策服务口袋书》等宣传资料,并向全市404家企业定点投递。二是在微信公众号、“泰有引力”、泰州日报、泰州晚报专栏等媒体平台宣传人才政策、人才工作做法成效,共计53篇(次)。三是组织开展人才政策宣传进高校、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先后走进泰州学院、南理工泰州科技学院等驻泰高校,生物医药产业园区、靖江城南工业园区等园区,扬子江药业、泰盈科技等企业宣传人才政策,推动政策精准直达企业、高效惠及人才。

4.关于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整改。

一是牵头拟定2025年泰州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江苏工匠”培育工程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的任务清单,明确工作举措和部门职责,并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制定下发2025年全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工作,推进技能人才培育政策落实。二是会同财政、工信、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发布2025年泰州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等指导目录的通知》(泰人社发〔2025〕7号),明确各类培训补贴标准。三是积极推动规模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围绕我市“大海新晨”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企业用人单位、培训评价单位双主体作用,指导企业构建合理的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建设“技能型企业”。支持各类第三方评价机构和院校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提供高效优质的技能评价服务。到6月末,全市开展补贴性培训1.17万人次,技能人才总量98.81万人,占就业人员总量的36.1%,占比增长0.91%,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32.77万人,占技能人才总数的33.16%,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5.关于技能培训方面的整改。

一是全力支持技工学校发展。组织技工院校招生能力核查,支持技工院校在办学条件允许的范围内扩大招生,2025年全市技工院校招生计划2000人。指导技工学校根据产业和市场需求,新增无人机应用和健康照护等专业,更新优化专业设置。支持技师学院参加苏陕工作队赴省外开展招生对接,宣传学院办学特色和成果,拓展招生渠道。二是切实优化补贴政策。面向社会和重点企业开展紧缺型职业工种调查,发布《2025年泰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确定2025年紧缺型职业工种121个,对参加紧缺型职业(工种)培训的,补贴标准上浮30%。三是加强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服务。围绕提升重点群体就业竞争力,广泛发布培训政策和培训评价机构目录,深入基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咨询服务。开发职业培训信息采集小程序,提供培训机构查询、报名登记等线上服务。四是加强培训过程监管。全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远程实时监控实行培训机构全覆盖和培训批次全覆盖,以专人远程巡查和手机定位考勤相结合,对每个培训批次实施监管。

6.关于人才孵化器方面的整改。

一是梳理大健康、化工及新材料、光伏、锂电等产业中高技能人才及所在企业情况,指导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扬子江药业等10家企业确定技能大师培育对象10人,并制定相关培育方案。二是组建技能人才服务小组,深入技能大师培育企业开展服务,指导企业对照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标准,收集完善申报资料、制定落实技术成果申报、人才培训等工作。三是推动规模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围绕我市“大海新晨”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企业用人单位、培训评价单位双主体作用,指导企业构建合理的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建设“技能型企业”。支持各类第三方评价机构和院校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提供高效优质的技能评价服务。指导扬子江药业集团等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1295人次。 

7.关于劳动者技能结构与企业生产实际需要匹配方面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优化技能培训支持政策和服务。组织开展紧缺型职业工种调查,结合2024年以来人力资源市场供需求情况,确定全市2025年紧缺型职业(工种)121个。二是紧贴产业需求开展重点群体技能培训。深入开展大学生双证培育计划,加强政策宣传,推动泰州高校面向应届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竞争力。截至6月底,高校毕业生培训后获证6230人次。组织自主评价企业面向在岗职工,提升职工理论知识素养和职业技能水平。以“春风行动”为抓手,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在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招聘会等场所,为农民工等对象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咨询、报名服务。开发职业培训小程序,实现培训机构查询、培训意愿采集、培训报名等功能线上办理,提升技能培训服务效能。三是将有培训意愿的泰州学院、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等71家培训机构、院校和企业纳入目录范围,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线上发布培训政策和培训评价机构目录。 

8.关于引导重点群体就业观念方面的整改。

一是联合泰州学院、南理工泰州科技学院等驻泰高校集中开展就业指导活动,帮助毕业生做好就业准备,提升竞争能力。二是深入挖掘高校毕业生在基层一线、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典型,重点宣传张欣、郑佳辉、刘明珠等10多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先进事迹,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三是加大就业见习岗位开发力度,组织青年积极参加见习实践。截至6月底,全市新开发就业见习岗位6431个、组织2467人参加就业见习,帮助他们提升能力,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供需对接。依托“苏心聘”“就在泰州”等平台,根据高校毕业生专业能力、求职意愿、薪资要求等信息精准推介重点企业及岗位信息。组织开展“百日千万招聘专项活动”“记者带你找工作”等各类线上线下大学生专场等招聘活动504场,累计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供招聘岗位4.81万个。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890.85万元,支持2244家企业吸纳5939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引导留泰就业。充分发挥高校“家门口”就业服务站作用,将公共就业服务送到高校毕业生身边,定期开展留泰就业政策与创业知识讲座、专场招聘会、就业创业指导等,一站式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认知、政策宣传、岗位推介、创业指导等多方面需求,引导高校毕业生留泰就业,助力更多高校毕业生好就业。今年以来,陆续开展政策宣讲、就业指导、创业服务等活动6场次,参与高校毕业生超1000人次。

9.关于工伤保险参保方面的整改。

一是2025年3月,按计划制作《用工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告知书》宣传材料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二是变“坐等上门”为“主动上门”,通过走进就业招聘活动,深入企业、园区、工地、镇(街)因地制宜上门做好社保政策宣传服务,及时回应企业关切,帮助企业规避用工风险,指导各类企业依法依规按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三是畅通与本地跨部门的联系渠道,落实省“数据找人”社保扩面专项行动要求,加强数据共享比对,明确参保扩面重点和方向,做到底数清、措施准。

10.关于劳动者工资支付方面的整改。

一是对2025年春节前53个重点欠薪案件进行全面“回头看”,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方式,逐一跟踪工资支付情况,确保案结事了。召开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月结月清”工作推进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业务专项培训会,压实责任、明确要求,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运行提质增效。二是对全市所有在建工程、线索集中的重点企业和商业综合体,安排254名护薪员挂钩联系,每日开展欠薪风险隐患拉网过筛。依托部、省、市三级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全面排查制度落实、举报投诉线索等情况,及时消除欠薪风险点121条。三是加强本地欠薪线索反映平台运用,充分运用“大数据+铁脚板”工作法实时核查。全面推行第一时间快速协同处置工作机制,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建立快处专班,做到全天候随诉随接、接诉即办。

11.关于动态监测平台预警功能方面的整改。

一是大力推进退工停保“线上线下同步办”,线上用人单位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退工停保”一件事入口自助办理业务,线下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后,严格按照经办规程通过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用人单位退工停保登记”模块办理业务,确保经办全流程规范有序。 组织泰州就业运行监测平台二期项目需求专题调研。系统梳理企业退工停保、失业金领取、零就业家庭情况监测等预警功能需求。对接承办公司加快开发泰州就业运行监测平台二期项目,及时跟踪开发进度,做好系统试运行测试,加强大数据比对应用,不断完善自动预警功能。目前,平台已实现“企业停保、企业参保净减、社保参保数量减少、连续3个月企业参保人数净减、连续3个月欠费单位、领取失业金人数、就业困难人员、岗位数低于求职人数”等8个动态监测、自动预警功能。强化就业运行监测平台监测预警结果运用。组织基层一线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培训,及时将企业退工停保、失业金领取、零就业家庭数据直达各市(区),组织各市(区)有针对性地为登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人员、零就业家庭劳动力等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岗位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就业帮扶服务。1-6月份全市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1.26万人。

12.关于失业动态监测方面的整改。

一是扩大监测样本规模。将失业动态监测样本企业由500家增长至700家,以规上列统企业为重点,监测企业由128家增加到162家,围绕“大海新晨”产业体系筛选监测企业,监测企业由351家增加到478家。监测行业覆盖制造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等17个行业,不断增强失业动态监测行业代表性。二是强化监测结果运用。每月对700家监测企业用工数据进行分析,掌握监测企业岗位增减情况,形成失业动态监测分析报告,有效提升监测工作即时性和针对性,为及时准确研判就业失业形势、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措施提供决策参考。三是加大细分行业监测。对光伏、新能源、建筑、新就业群体等行业,开展专项跟踪监测,在全市范围内深入了解行业经济形势及用工趋势,全面分析行业企业用工增减数据,具体了解增减原因,为制定应对措施提供支撑。 

13.关于党建工作方面的整改。

一是3月27日印发《中共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成立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二是制定出台《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工作考核实施办法》。三是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重要工作议程,4月29日局党组会研究《2025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谋划本年度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四是按照工作职能科学划分支部,保持支部设置的稳定性。五是科学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党纪学习教育交流研讨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6月23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并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六项纪律”分专题开展研讨交流。 

14.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的整改。

一是2022年后党组议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执行,决策事项均会前酝酿,会中充分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再决策。二是于2023年修订《中共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会上议题由分管局领导或部门汇报,由部门汇报议题的再由分管局领导补充,会上局领导逐一发言、明确表态,党组书记认真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1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方面的整改。

一是认真制定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明确报告上一年度查摆问题,主动剖析原因。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对班子成员剖析材料提前审核把关,杜绝缺漏及问题原因查找剖析不认真等现象发生。二是会前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打好思想基础。会中,摒弃“老好人”思想,要求以具体事例说明,指出主观问题,提出批评建议,力求“红红脸、出出汗”。三是制定《2025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将“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要求列入其中,落实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6月底前领导班子成员均到分管领域或所在支部开展专题党课。

16.关于机关党委日常检查方面的整改。

一是印发《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二是每月下发主题党日工作通知,适时下发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强化对各党支部的工作指导检查。三是用好泰州人社数·智党建平台,加强支部特色党建活动的展示交流。

17.关于基层支部建设方面的整改。

一是6月组织各支部报告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二是制定《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支部书记项目清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清单》,明确支部书记职责,引导支部书记树牢抓党建意识。三是将“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纳入支部党建考核,机关党委定期不定期检查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列席支部“三会一课”。四是建立“流动人才党员结对联络服务机制”,为每名流动党员配备联络服务专员,采取电话联系、短信通知、邮寄《致流动党员的一封信》等方式每年开展信息排查,制定了《流动人才党员管理服务规范》,建立了流动党员联络服务机制,为9名流动党员办理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18.关于组织生活方面的整改。

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意见》,规范支部组织生活,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每月下发主题党日(固定学习日)活动通知,明确当月学习内容,机关党委派员列席督查,定期检查支部会议记录,杜绝支委会、支部大会与行政会、业务会“搭车”召开。督促各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支部主题党日年度活动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三是下发组织生活会通知时明确工作主题、重点要求。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基本操作规程,对会前、会中、会后各项工作进行规范。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树立问题导向,不以工作建议或日常问题代替批评与自我批评,指问题切中要害,讲原因一语中的,机关党委对支部剖析材料进行审核,列席支部组织生活会,确保取得实效。

19.关于“三务融合”方面的整改。

一是持续深化“温暖人社·惠民先锋”党建品牌建设,指导各支部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二是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6月基层党建工作月度任务清单中要求各支部书记对党员进社区开展“双报到双服务”进行提示,7月3日,市人社局组织党员赴凤凰街道华润社区开展“灵活就业服务站 就业服务进社区”活动。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基层突出问题大排查”“家家到”等活动,解决企业和群众的急难愁盼。

20.关于签订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方面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责任体系。2月20日,组织签订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二是3月3日组织召开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总体要求,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以严的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4月30日印发《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解方案》,部署推进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我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层层分解、落地落实。四是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党组重要工作议程,4月29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审议通过《2025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

21.关于“一岗双责”方面的整改。

一是6月30日印发《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规定》,进一步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推动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同落实。二是6月20日印发《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风效能问责办法》,进一步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强化作风效能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6月19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谈心谈话主体、内容和方式等,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引导、管理监督和关心激励,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人社政治生态。四是坚持抓早抓小抓细,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今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5人次,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22.关于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整改。

一是6月27日组织开展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培训工作,邀请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郑桂斌就纪检监察相关概念、日常监督重点和信访件、问题线索办理流程等进行专题辅导,切实提升纪检干部业务能力和监督执纪工作质效。二是6月3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业务监督报备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处室(单位)主动报备重要业务工作开展的重要环节、关键程序和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加强对重要业务的全流程监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水平。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纪检委员作用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监督方式、健全运行机制、强化工作保障,构建职责清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责体系,为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23.关于党风廉政教育方面的整改。

一是4月制定《2025年党风廉政教育计划》,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作风建设专项治理,明确开展纪律培训、警示教育、廉政风险点排查等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持续深化“廉洁人社”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结合开展6月主题党日活动,通报人社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生活纪律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和案例剖析,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和廉洁自律意识,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教落地落实。2025年7月5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省市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巩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人社政治生态。三是聚焦春节、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印发关于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面向全局干部职工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24.关于廉政风险排查方面的整改。

一是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6月组织开展全局范围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编印《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57个,制定防控措施130条,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二是分别于2024年12月、2025年6月印发《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规定》和《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言行举止,引导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规范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自觉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三是加强个人重大事项填报管理,建立多级审核机制,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5.关于内控管理方面的整改。

一是4月29日出台《关于明确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出行有关规定的通知》,将原先“处室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三级审批流程,调整为“申请部门负责人-局办公室初审-申请部门分管领导-局办公室复审”四级审批流程,有效杜绝超范围使用公务用车。6月21日局党组专题学习《泰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使用口径》等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并明确要求各处室(单位)及全局工作人员严格遵照执行。同时,印发《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用车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专题学习、全面自查、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公务用车管理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整治。二是完善固定资产盘点登记,组织规划财务处、信息中心、办公室对各类资产再清查。5月30日出台《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围绕部门职责、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清查、监督检查等六个方面,进一步规范细化固定资产管理要求,保证固定资产管理有序开展,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三是严格落实“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由局办公室统一扎口管理资产购置、领用、划转等工作。配置资产对内一律使用泰政通,对外全部纳入公务仓管理,确保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全链条集中管理。5月8日印发《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班用餐管理制度》,从订餐范围、快餐标准、订餐流程、规范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局内部加班用餐工作。

26.关于执行财经纪律方面的整改。

一是全面梳理大额费用支出流程管控情况,查找管理薄弱环节,严格遵循“先研究、后支出”原则,确保各项支出从严从紧按照财经纪律执行。修订《市人社局财务支出事前报告流程》,对3万元以上支出事项和3万元以下非日常支出的事前报告流程进行了修订,补充强调了绩效评价和验收环节。加强财务支出审核,重点对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执行时序进行严格把关,对未经局党组会讨论的大额支出申请一律不予列支。强化执行新制订《大额采购类支出事项绩效评价操作办法(试行)》,落实经办处室(单位)对照合同约定开展绩效评价的责任。加强合同约定的支付条款的审核,将验收资料或《大额采购类支出事项绩效评价表》作为必要的支出附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支出一律不予列支。4月29日,出台《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刷品印制和广告设计制作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印刷和广告制作审批流程。严格落实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印刷品印制和广告设计制作管理规定》,印刷品印制承印供应商均从泰州市政府采购网印刷服务入围供应商名单中择优选择。

27.关于人员配置方面的整改。

一是通盘考虑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配备,分期分批逐步理顺干部工作岗位与所任职务之间关系。二是注重把握新录用人员所学专业、工作经历与岗位职责的关联性和适配度,做到人岗相宜。2024选调4名工作人员,均根据其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分配至相应岗位。三是加强与市委编办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人员编制数量和单位领导职数,推动人员力量与职责任务相匹配。

28.关于年轻干部培养方面的整改。

一是组织实施年轻干部轮岗交流,使近五年新进的27名人员具有两个以上的岗位锻炼经历的达23名,占比85.2%。二是着力把年轻干部放到急难险重岗位、基层一线锻炼,近五年新进人员中有22名在基层、窗口等一线工作,占比81.5%。三是加强年轻干部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通过上挂、下挂、导师帮带培养、关键时期跟班锻炼等措施,促进年轻干部综合素养有效提升。

29.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整改。

一是加强队伍综合分析,不断优化中层干部队伍梯次年龄结构。掌握一批综合素质好、有培养潜力的中层干部名单,加强跟踪管理、适时使用,持续优化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年龄结构。二是大力选拔、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按序时配备“85后”“90后”干部。三是配备35岁以下副科职以上干部11人,其中正科职1人,副科职10人。

30.关于落实意识形态方面的整改。

一是结合4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推动全体党员干部深刻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筑牢意识形态思想防线。二是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2024年度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实现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三是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定期报告制度,要求各支部及时报送半年及全年意识形态工作小结,确保及时掌握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动态。截至6月30日,各支部均已报送上半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小结。四是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风险月报制度,要求各处室(单位)全面梳理排查每月意识形态存在风险及处置情况,常态化报送意识形态工作风险月报,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隐患。

31.关于专题学习制度执行方面的整改。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分别于4月、6月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人社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形势进行分析研判,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二是4月30日印发《202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统筹谋划、部署推进202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扎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细落实。三是5月8日印发《2025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明确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论述作为学习内容,坚决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32.关于阵地管理方面的整改。

一是3月7日制定《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门户网站平台信息更新发布制度》,明晰网站信息工作部门职责,明确网站信息更新时限、信息质量等要求。明确专人每日对局门户网站平台更新情况进行巡检,对发现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每月对照政府网站监测反馈情况,全面核查局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发布情况,对反馈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将“全力做好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障”工作纳入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建立常态化安全巡检机制,每月对机房硬件设备、合作公司工程师专网堡垒机进行全面检查。制定网络和数据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流程,持续提升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管理水平。遴选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过硬的业务骨干,建成246人的行业网评员队伍,举办4次专题网评员培训。

33.关于上一轮巡察反馈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的整改。

(1)落细落实人才政策。一是提请市委人才办印发了《关于明确〈青年和人才8条〉政策执行补充口径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具体操作口径。二是做优“凤城英才卡”服务举措,2025年6月26日,提请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明确泰州市‘凤城英才卡’服务细则补充口径的通知》。三是优化完善泰州人才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平台运维服务保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精准直达、高效兑现。上半年,发放各类人才补贴900多万元。

(2)提升职业培训质效。全力支持技师学院发展。组织技工院校招生能力核查,支持技工院校在办学条件允许的范围内扩大招生,2025年全市技工院校招生计划2000人。指导技师学院根据产业和市场需求,新增无人机应用和健康照护等专业,更新优化专业设置。支持技师学院参加苏陕工作队赴省外开展招生对接,宣传学院办学特色和成果,拓展招生渠道。切实优化补贴政策。面向社会和重点企业开展紧缺型职业工种调查,发布《2025年泰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确定2025年紧缺型职业工种121个,对参加紧缺型职业(工种)培训的,补贴标准上浮30%。积极实施数字人才倍增计划。鼓励高等院校、职技院校根据专业设置,面向在校学生开展数字职业的技能培训。支持智能制造头部企业开展数字职业自主培训评价工作。指导社会优质机构,备案数字职业,为数字行业从业人员提供技能评价服务。截至6月底,新增取得数字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5162人次。

(3)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将“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纳入支部党建考核,定期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持续深化“温暖人社·惠民先锋”党建品牌建设,指导各支部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

(4)强化流动人才党员管理。研究制定《流动人才党员管理服务规范》,严格落实有关要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建立流动人才党员结对联络服务制度,明确6名在职党员,结对联络3—7名流动人才党员。开展流动党员信息排查,为9名流动党员办理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三根据流动党员的数量变化,调整流动党组织架构,2025年3月,完成了流动人才党支部的改选,撤销原“中共泰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流动党员总支部”及其所属各支部,新成立“中共泰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流动人才支部”,并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5)提高民主生活会斗争性。一是拓宽征求意见渠道,通过谈心谈话、下发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二是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对班子成员剖析材料提前审核把关,杜绝问题原因查找剖析与实际脱节等现象发生。三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避免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力求“红红脸、出出汗”。

(6)提高廉政教育针对性。4月23日组织开展“初心守廉 清风人社”清风讲堂活动,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守牢廉政底线,以实干担当助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通过支部6月主题党日活动,通报人社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生活纪律典型案例,进一步深化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三是结合支部6月主题党日活动,围绕人社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生活纪律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背景及涉及的廉政风险点,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推动以案促改落地落实。

(7)加强“一岗双责”压力传导。5月制定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围绕“中心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点及其他”四方面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责任体系。二是推动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对分管条线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和督导,年初与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和推进措施;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就廉洁自律、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与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加强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班子成员已及时报送2025年上半年“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人社局党组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思想不松懈、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持续强化政治担当,继续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为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持续深化巩固巡察成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用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后续,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确保老问题不重现、新问题不出现。

(二)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守好主阵地、种好责任田。

(三)强化巡察成果转化运用。把强化问题整改与推动人社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不断解放思想、坚定发展信心、主动担当作为,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抓好各项工作,聚焦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维权、公共服务等领域,用心用情解决老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着力办好一批民生实事、解决一批难点问题,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效体现到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中,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3-86606043;邮政信箱泰州市洪泽湖路66号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邮箱tzrsjgdw@126.com。

中共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