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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6-03-16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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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组织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基层党支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宣传专区,打造主题文化墙;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提升执法能力,开展法律业务培训,建设高素质高水平的行政执法队伍,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重要决策制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制度,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讨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党内法规等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理念,不断提升人社领域法治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三是统筹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根据省人社厅工作部署,在全市人社系统深入开展“法治人社”建设各项工作。印发2025年度普法重点工作、普法工作责任清单,任务落实到处室、责任具体到人,有效提升普法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及时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上年度工作报告。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提升人社服务质效

一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到泰州,泰周到”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制定出台人社系统若干服务举措,全面推行常规服务“线上办”、个性需求“上门办”、合规业务“立即办”、紧急事项“加班办”。按照“说到做到、不叫不到”的原则,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探索建立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行涉企执法检查“信用+监管”模式,现场检查频次压减67%,全力助企发展不打扰。二是优化便民利民服务。丰富社保卡应用场景,全省率先拓展电子社保卡退休人员体检登记功能应用,外国人工作证与社保卡实现“证卡融合”,退休人员体检登记“码上办”获人社部全国推广。全面推行“即时制卡”服务模式,社保卡“就近马上办”做法得到省委督查室肯定,专题安排《新华日报》记者来泰采访。人社政务服务满意率100%、连续三年居全省第一。三是加强人社政策普法宣传。开展《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领域普法宣传,从源头减少工伤事故,将法规从“事后赔偿”向“事前防范”延伸。深入海阳科技等12家企业,开展互动式培训,覆盖一线职工超1200余人次。加强重点领域和群体普法工作,围绕农民工群体进行普法宣传,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春季开工规范行动,依托12333电话咨询中心开展“330”劳动用工专题普法活动;志愿队伍走进泰州韵泰速递有限公司、申通快递泰州分拨中心开展劳动法律宣传,指导规范开展劳动争议协商化解工作,推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深入社区开展“灵活就业服务站就业服务进社区”活动,为社区群众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宣讲。

(二)坚持权责公开透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规范和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案件出庭应诉制度,明确行政应诉主体责任、出庭应诉前期准备、庭审期间工作要求、诉讼结果责任落实等内容,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行为、提高行政应诉工作水平,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年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成效显著,共有行政复议案件18件,已审结14件;应诉案件35件,已审结32件,案件办理质效稳步提升。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进一步深化与律师事务所的协作,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单位1家,选聘3名专业律师担任本单位法律顾问。同时,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制度,择优选聘本单位3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担任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重要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案件、经济合同审查、法治宣传教育及法律业务培训等工作中,充分征询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的专业意见,确保各项决策均于法有据、依法实施。三是推进对外合同管理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对外合作项目的法核流程,严格合同协议法律审核,2025年度共审查合同24份,出具法制审核意见8件,有效防控合同协议在签订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

一是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聚焦企业反映强烈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把执行制度关,全面检查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执行情况。围绕涉及企业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在全市人社系统开展全流程排查,分批次抽查行政执法案卷30份,对照案卷评查标准,重点检查行政执法程序、证据收集、法律条款适用以及自由裁量运用的规范性。通过对执法程序、日常监管全面检查,规范申请受理、调查取证、证据认定等执法行为,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促进人社领域管理重点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高质推进欠薪治理,大力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在建项目签订率超80%。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制度,运用工资支付预警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实时监测人工费用拨付、工资发放情况,我市欠薪线索保持全省最少。全省首创欠薪治理闭环管理和快速协同处理机制,代表江苏接受2025年国务院考核现场核查,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泰州治理欠薪工作抓得实、成效好”。保障劳动者权益等工作助力我市连续4年在省政府专项考核中获评第一等次,靶向治理欠薪等典型经验获人社部全国推广。2025年,全市双随机检查用人单位3705户,书面审查用人单位1774户,涉及职工69525人,共为7865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2664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欠薪涉嫌犯罪案件8件,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5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用人单位5个。三是推进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年初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包括检查事项、检查频次、检查方式等,报市司法局备案并及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在实施检查前提前至少15天向企业进行预告。督促行政执法人员熟练使用“泰州市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扫码入企”程序,及时录入相关人员及执法信息,切实做到“入企必扫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定期培训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定年度行政执法培训计划,先后多次举办法治、行政执法、劳动监察、劳动关系等培训,经过培训考试,市人社局目前共有72人取得行政执法证。

(四)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一是提升劳动争议案件化解质效。持续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着力优化仲裁办案流程,强化“调、裁、审”有效衔接与案件繁简分流。通过加强案件分类管理,深化要素式办案改革,实现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全面落实调解优先原则,推动仲裁机构与工会等部门协同联动,提升调解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完善争议预防和协商调解制度机制被人社部批示为“全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机制创新试点地区”。2025年,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接处劳动人事争议13156件,调解成功率87.4%;涉及人数13519人,共处理涉案金额19186.69万元,仲裁机构立案受理案件4432件,审结案件4333件,仲裁结案率97.79%,依法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新建网约车和货运行业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全省首家实现新业态三方组织基本覆盖。深入推进调解仲裁制度机制试点,联合社工部、工会印发党建引领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实施方案,全省率先探索党建引领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调解成功率位列全省第一方阵。推动仲裁机构全部入驻综治中心,助推矛盾纠纷“一扇门”化解。建立劳动关系定期研判制度,落实日报告工作制度,确保矛盾风险“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三是持续优化信访秩序。坚持“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原则,积极引导群众在法治的轨道上、法律的框架内解决信访问题。建立人社维权服务中心,有效将人社信访、调解仲裁、劳动监察进行整合,实施集中办公,同时将网上信箱、阳光信访平台、“12345”来电办理等统一纳入维权服务中心管理,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站式”解决群众诉求问题。针对疑难复杂问题,落实专班推动、领导包案等举措聚力攻坚突破,国、省交办件全部高质量化解,我市信访登记数全省最少。

(五)坚持严字当头,积极接受多元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2025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76件,其中主办件16件,会办件60件,按期办结率100%。二是接受司法机关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按要求及时接收并回复司法建议及检察建议,本年度未收到司法及检察建议书。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25年,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507条,网站访问量104万人次。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5件,办结15件,均按规定答复。

三、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6年,市人社局将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人社服务效能,优化人社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十五五”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一)持续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根据2026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市司法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全市“法治人社”工作计划及任务清单,不断提升“法治人社”工作质效。

(二)进一步压实普法责任。2026年是“九五”普法启动之年,市人社局将进一步明晰工作思路,健全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时限,以项目化、清单式、责任制方式推进普法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三)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从源头入手化解矛盾纠纷,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与协同处置,对疑难复杂问题集中力量会商研判。不断完善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提升实际运行质效,推进人社领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双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