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拟增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职业的公示
拟增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职业的公示
-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6-05-1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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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体系,做好第三方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专家对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新增职业所需具备的条件进行评估。根据《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细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评估专家组认为该单位具备对校内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基本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6年5月11日—5月18日,如有异议,请与市人社局联系。联系电话:0523-80600605。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