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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用工“五注意” 权益维护莫忘记
  •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6-07-30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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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用人单位、广大学生及家长朋友:

暑期是学生勤工俭学、企业短期用工的高峰期。为防范暑期用工法律风险,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重提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招用、介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并就暑期用工提醒全市各用人单位、广大学生及家长朋友注意以下五点:

一、严格遵守实习规定,规范实习用工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学校及用人单位组织、接纳学生实习,须严格遵守实习管理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学校通过中介机构、劳务派遣单位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二)未签订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实习协议,即安排学生开展岗位实习;

(三)岗位实习学生人数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具体岗位实习学生人数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四)安排一年级学生、未满16周岁学生进行岗位实习;

(五)安排学生从事与所学专业无关的高空、井下、接触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劳动,或安排到酒吧、网吧、游戏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六)安排总时间超过十二个月的顶岗实习,或安排学生顶岗实习每日超过8小时、每周超过40小时,违规安排学生加班、上夜班及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实习(特殊专业已报主管部门备案的除外);

(七)未按约定标准直接向顶岗实习学生支付实习报酬,或实习报酬低于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规范勤工俭学用工,落实特殊劳动保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规定,招用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工的,须严格遵守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安排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高空作业、密闭空间作业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二)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竞酒店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招用未满18周岁的人员;  

(三)安排未成年工夜班工作,强制加班、超时劳作,每日工作超过8小时、每周超过40小时。

上岗前须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配齐劳动防护用品,建议购买覆盖工作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违反上述规定的,将面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签订书面用工协议,规范日常用工管理

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实习管理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暑期工、接纳实习学生须规范全流程用工管理,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仅以口头约定用工,签订空白用工协议或实习协议;

(二)以押金、保证金、服装费、培训费等任何名义向暑期工、实习学生收取费用,扣押身份证、学生证等个人证件;

(三)以“假外包、真派遣”方式规避用工责任,接收无资质中介组织派遣的暑期工或实习学生。

用人单位须与暑期工本人签订书面用工协议,明确约定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用工期限、工时安排、薪资标准、支付周期、安全保障等核心条款。

四、严守薪酬支付规则,严禁克扣拖欠报酬

依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暑期工、实习学生的劳动报酬权益,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暑期工薪资标准、顶岗实习学生报酬低于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设置“试用期无薪”“干不满指定天数不发薪”等违法条款;

(三)以物品、代金券代替货币支付报酬,或经第三方转发、克扣拖欠报酬;

(四)以统一发薪日、审批流程等理由拖延克扣劳动报酬。

暑期工离职当日须一次性结清全部劳动报酬;实习学生报酬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以货币形式直接足额发放给学生本人。

五、强化自我防护意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广大学生及家长参与暑期用工、勤工俭学时,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做好以下自我防护:

(一)核实用工主体合法性,查验营业执照与招聘信息真实性,警惕高薪诱惑和虚假岗位;

(二)上岗前务必签订书面协议,仔细核对报酬标准、工时及安全责任条款;

(三)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须注明用途,原件绝不交予他人保管;

(四)拒绝任何形式的入职收费,注意留存协议、考勤记录、工资条等维权证据,遇违法违规行为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请各用人单位自觉依法用工,严守法律红线!

请各位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做好保护的第一道防线!

实习学生或暑期工一旦发现用人单位有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投诉

管辖属地

责任单位

联系电话

靖江市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0292218

泰兴市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7729522

兴化市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3242009

海陵区

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6336017

姜堰区

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237319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86966362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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