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41652/2021-18278 | 分类 | 就业创业 劳动、人事、监察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1-06-11 |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 发布日期:2021-06-30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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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技能劳动者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助力企业纾困发展,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大规模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102号)要求,现就大规模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全面宣传发动
各市(区)要把大规模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助力企业纾困,守护发展活力。要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推动各项措施落细落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要将政策宣传纳入就业服务“五进五送”活动之中,突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深入园区和企业开展专项宣传,切实营造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主体作用,全面开展培训
各市(区)要充分发挥企业在技能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全面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重点引导广大企业面向新录用人员,结合企业发展实际需求,通过以工代训、师傅带徒弟、集中培训等形式,全面开展有针对性的线上、线下岗前培训。要引导企业优先实施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范围内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做好各类特种作业操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支持企业对新招用中西部务工人员主动提供菜单式培训和跟进式服务,结合实际开展灵活多样的岗前培训。要以实施培训合格证书管理为突破,鼓励企业组织新录用员工开展岗前培训。
三、强化政策支持,全面落实补贴
企业组织新录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开展岗前培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和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1.组织新录用员工开展岗前培训。由企业以上岗基本技能、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意识、质量意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健康卫生、科学素质等为主要培训内容,确定培训计划、教学方式和考核办法,集中授课不低于16课时,职工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2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其中已领取以工代训补贴的,不再享受职工岗前培训补贴。
2.组织新录用员工开展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项目(工种)可参照国家职业大典目录,优先安排企业紧缺、技术成熟的项目或工种进行培训,培训过程应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泰州市本级就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等文件进行管理。参训职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及培训合格证书后,按照《泰州市区技能提升培训职业(工种、项目)和补贴标准目录(2020-2021年)的通知》和《2021年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3. 持续开展新录用五类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对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五类人员,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按照本地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培训补贴。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培训补贴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中列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结束后,“五类人员”岗位技能培训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强化程序管理,全面规范考核
各地要鼓励引导企业开展新录用员工岗前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并以此为契机,完善培训合格证管理。
1.简化备案手续。企业应在培训前5个工作日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开班备案,上传营业执照、设施设备清单及照片、培训师资花名册及资质证明、培训计划和大纲、课程表、结业考核方案等材料,并导入学员花名册,企业承诺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2.加强过程管理。培训项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通过后,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以及培训计划和大纲的要求,分类别具体组织实施培训,完成培训任务,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培训过程要以视频或图片资料等形式记录,并妥善保管培训台账、考勤签到表、培训日常检查记录、培训满意度调查表等资料,以备查验。
3.规范结业考核。由企业或委托的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培训考核过程要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要按照《泰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编码规则》统一生成和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培训企业要收集整理培训计划和大纲、课程表、培训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和考试试卷等材料,按照一班一档形成培训基础台账,自行保留归档并备查。
五、强化资金监管,全面保障安全
1.推进网上办理。企业按规定程序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补贴申请,上传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培训过程证明材料等资料。各市(区)要依托省人社业务一体化平台,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对人社系统内部可核查的证书,企业职工申请岗前培训补贴不再提供复印件。所有培训补贴相关信息均应纳入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系统,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联网核查,切实杜绝线下办理的情况发生。
2.规范审核公示。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后,应当严格按照内控管理要求,及时完成审核,并按要求进行补贴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各市(区)要为申办对象提供随报随审服务,不得设定集中申报期和资金拨付期。
3.及时拨付资金。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公示无异议的补贴资金,应当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财政部门按规定直接或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资金拨入培训企业账户。补贴资金拨付管理应当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切实保障资金安全。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