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企业青年和人才生活补贴的补贴对象及条件是什么?
  •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4-11-18 11:32
  • 浏览次数:

答:一、补贴对象:2023年8月31日以后首次来我市,并在市区范围内正常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实体企业(金融、通讯、烟草、供电、盐业等行业企业除外)创新或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和40周岁以下青年人才。

二、申领条件:高层次创新人才与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市区范围内连续缴纳各类社会保险满1年。高层次创业人才本人投入企业的实际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创办企业已完成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正常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青年就业人才须与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市区范围内连续缴纳各类社会保险满1年。青年创业人才创办企业已完成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正常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