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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6年泰州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等指导目录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6-08-03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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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6年江苏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等指导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函〔2026〕89号)文件精神,现予发布泰州市2026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及补贴基准等指导目录,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明确培训项目标准。泰州市2026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及职业培训补贴基准、泰州市2026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指导目录按省定标准和目录执行(见附件1)。泰州市2026年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由省目录和泰州主导产业需求目录两部分组成,其中省目录确定的职业(工种)171个(见附件1),根据泰州主导产业需求确定的职业(工种)30个(见附件2)。纳入泰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按照同档普通职业(工种)上浮30%。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取得《江苏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证书的,可按标准给予补贴。

二、加强培训监管服务。各市(区)要遴选优质培训机构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并接入“云眸工程”监管平台,加强全流程线上监管,落实补贴培训“凡补必进、不进不补”实名制要求。严格执行培训机构信用分级管理办法,支持各地引入三级(含)以上信用等级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服务,对违法违规培训机构严肃查处,及时退出补贴机构目录。加强补贴审核、证书发放等关键环节风险排查,确保培训资金使用安全。

三、提升培训工作质效。各市(区)要紧贴产业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围绕服务“8+13+X”产业链体系建设,聚焦人工智能、先进装备制造、康养服务、数字经济等重点领领域,优化培训服务和培训模式。广泛开展“技能夜校”“寒暑假技校”,定期发布培训计划,打造“30分钟技能培训服务圈”。推进培训与就业创业、培训与技能评价精准衔接,发挥培训促就业、稳岗位效能。

本通知自2026年5月27日起实施,实施后备案的培训按新补贴标准及有关要求执行,各市可参照执行,如遇国家、省及市政策有调整的,按新政策执行。各市(区)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做好新旧目录和标准之间的衔接。

附件: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6年江苏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等指导目录的通知.docx

             2.泰州市2026年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主导产业需求紧缺型职业(工种).docx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财政局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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