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加强职工民主参与的意见
- 发布日期:2015-07-30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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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
加强职工民主参与的意见
泰人社发〔2015〕38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市级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1〕28号)和《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总工办发〔2012〕38号)要求,根据《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加强职工民主参与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397号)精神,现就我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加强职工民主参与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职工民主参与的重要意义
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加强职工民主参与,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现实要求,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的客观需要,对增强广大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提升事业单位活力、加快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站在保障事业单位改革顺利进行、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加强职工民主参与的重要性,要进一步凝聚共识,不断增强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重点、规范运行,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职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全力构建和谐人事关系,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机制建设。
二、建立完善加强职工民主参与的机制
(一)健全以职代会(或职工大会,下同)为基本形式的事业单位民主参与制度。各地、各部门(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和推动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参与制度。职工代表的选举产生要充分体现广大职工的意愿,采取组织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候选人,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要优化职代会成员结构,把有实干能力、有责任心并能代表职工的人通过民主选举吸纳进来,使职代会成为职工行使民主权力、参与人事管理的重要载体;组织职工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民主需求,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扩大事业单位建立职代会、事务公开制度的覆盖面。
(二)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内部人事管理制度。各部门(单位)应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人事管理制度,包括公开招聘、竞聘上岗、人员聘用、岗位设置、考核、培训等。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要按照法定民主程序,通过职代会或者其他形式广泛听取职工意见。事业单位要规范职工民主参与程序,充分发挥职工民主参与作用,提高民主参与的质量,扩大民主参与的成果,切实保障事业单位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聘用工作组织。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在建立健全与聘用工作相适应的聘用工作组织时,除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纪检部门负责人参加外,还应吸纳工会代表及有关专家代表参加。充分发挥聘用工作组织多方参与、民主决策的作用,聘用工作组织要在岗位聘用、竞聘上岗、公开招聘、合同解除(终止)等人事管理方面发挥专家咨询、民主参与的功能。聘用工作的实施方案,由聘用工作组织提出意见,须经职代会审议后,报本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四)规范职工民主参与的具体事项。各地、各部门(单位)应通过制度设计,明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职工民主参与的事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重大改革措施和重要政策文件的出台(涉密的除外)均应在单位全体职工范围内公示,便于职工随时学习、掌握、依循;制定涉及职工权益、利益的管理制度、办法,如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工守则、工作纪律等,均应经过职代会酝酿、讨论,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岗位设置、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申诉、培训、竞聘上岗等工作方案及实施结果,均应向职工公示。
(五)健全管理机制,深化民主监督。各地、各部门(单位)应明确民主参与机制各环节要求,在制度建设、组织构建、职工参与、事务公开、听取意见、结果公示、监督管理、整改落实、矛盾调解、责任追究十大环节上体现职工民主。要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民主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聘请职工代表、纪检监察人员为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召开座谈会、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形成职工监督、纪检监督和社会监督联动实施的工作格局,促进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水平和效能。
三、建立健全职工民主参与机制的要求
(一)加强职工民主参与的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和改进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形成各有关方面齐抓共管,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负有督促基层单位公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程中各类重大事项、严格履行法定民主程序的职责,并重点审核,严格把关;要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究,提出解决的对策和办法,采取措施,化解矛盾。
(二)探索多样化的民主参与形式。事业单位应根据单位性质和特点,全面落实职代会基本职权,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的作用,加强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培训,培养职工代表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职工代表履行民主权利,服务事业发展、服务职工群众的才干和本领。同时,通过公开公示、召开座谈会、征求职工意见、开展内部监督、领导与职工双向交流等形式,进一步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激发职工推进事业发展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创造性。
(三)加大职工民主参与的宣传教育力度。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广泛深入宣传在人事管理工作中加强职工民主参与的目的和意义,把培育、提高职工民主意识和参与能力作为推进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充分利用网站、报刊、公告栏等多种载体,加强舆论宣传,使职工及时了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调动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推动事业单位职工民主参与人事管理工作的深入发展。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 州 市 总 工 会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