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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
对用人单位执行特殊工时制度专项检查的公告
  •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4-08-26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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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实施办法》、《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苏劳社劳薪〔2006〕16号)等有关规定,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于2024年8月26日—2024年10月31日对我市用人单位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实施办法》、《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苏劳社劳薪〔2006〕16号)等。

二、检查内容与方式

采用书面检查的方式,检查我市经依法审批同意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执行上述特殊工时制度的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24年8月26日—2024年10月31日。

四、检查主体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相关要求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用人单位全员参保信息凭证;2.《集体合同审查同意书》;3.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人员名单及岗位情况;4.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人员考勤记录;5.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人员工资支付记录;6.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人员的休息休假办法、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条件措施等。

(二)需要在场的人员

用人单位劳资负责人。

(三)检查要求

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关于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的情况。

附件:1.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涉企行政检查清单.doc

          2.检查事项行政合规标准.doc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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