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行政检查告知书
行政检查告知书
-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5-06-26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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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招用工行为,促进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央网信办 教育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会同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行政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二、检查内容与方式
本次行动采取实地检查方式,重点检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业务开展情况及用人单位招用工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25日。
四、检查主体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相关要求
(一)需准备以下材料:
1.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相关备案文件、服务台账、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社会保险参保凭证;从事网络招聘服务并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需提供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 劳务派遣单位:营业执照、劳务派遣业务许可证、花名册、劳务派遣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社会保险参保凭证。
3.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近三个月内招用员工公告、员工录用表。
(二)需在场人员
单位劳资负责人。
(三)检查要求
无违反劳动用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