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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6-10-20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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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26〕112号)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各市、区和市有关单位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初审并按规定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现将拟推荐参加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的对象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先进集体(共7个)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泰州大桥有限公司

益海(泰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江苏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飞船股份有限公司

兴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拟推荐先进个人(共3名)

李伟军,男,1963年10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体系负责人兼扬子江学堂负责人。

张健,男,1975年7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兴化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

陈皓,男,1971年4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江苏振华海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先进事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向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反映,联系电话:0523-80600058。 

附件:1.拟推荐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先进集体基本情况及主要先进事迹.pdf

          2.拟推荐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先进个人基本情况及主要先进事迹.pdf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