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1652/2023-27661 分类 社会保险 劳动、人事、监察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03-31
文号 泰人社函〔2023〕42号 时效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要点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 发布日期:2023-04-20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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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人社函〔2023〕42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局有关处室(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社会保险工作会议和全市人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的《2023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市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2023年全市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1日


2023年全市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全省、全市人社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高标准落实重大任务为主线,进一步强党建、保发放、防风险、优服务、广宣传,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动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高要求加强政治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对标对表,细化落实举措,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社保领域落地生根、结出硕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贯彻落实到社会保险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社保条线组织力、战斗力和凝聚力。

(二)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加强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加强队伍建设,以岗位技能练兵比武为抓手,以“群众满意”为目标,落实“好差评”工作机制,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效能。

(三)加强社会保险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把影响全局的、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最关心、急需解决的利益问题作为调研选题。深入基层掌握实际情况,深入群众了解真实想法,问计于群众,问计于实践,综合运用座谈访谈、随机走访、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等方式,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开展调查研究,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科学性。

二、高标准落实重大任务

(四)确保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根据国家部署,继续做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发放等工作。做好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和定期待遇调整,及时上解工伤保险省级储备金。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15元。持续加大各类补助资金上争力度,确保各项待遇发放不漏一人、不拖一天、不少一分。

(五)高质量完成考核指标。锚定省高质量考核二类地区“保二争一”的目标不动摇,各市(区)开拓思路,在完成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基础上,通过提高高龄补贴、个人账户奖励性基础养老金、开展集体补助等手段,多措并举提高全市养老待遇。

(六)推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地落实。持续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严格执行退休工龄政策、女职工退休年龄、特殊工种、补缴等重点政策,规范企业养老保险待遇项目,按时足额归集、上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规定基金,落实基金支出分担机制。高度重视解决原有改革试点期间历史遗留问题,稳妥推进参保编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整体顺畅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七)做好机关事业退休“中人”待遇计发。优化调整退休“中人”待遇申领办法,稳步有序推进 “中人”待遇先核后发的常态化待遇申领模式。全面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欠费,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盯紧转移接续历史遗留问题,全面完成机关事业关系转移接续存量数据账实匹配。开展“职业年金”虚账做实攻坚行动,努力增加职业年金发放人数,优化职业年金权益查询方式。

(八)抓好城乡居保和被征地农民保障。完善城乡居保制度,开展集体补助和个人账户奖励性基础养老金试点工作。逐步统一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缩小各市(区)基础养老金标准差距,推动全市养老保险制度协调发展。完善缴费激励政策,引导参保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优化城乡居保待遇结构。全面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审核工作,确保新增被征地农民应保尽保。引导被征地农民将安置补助费抵缴社会保障费用,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待遇水平。

(九)健全“三位一体”工伤保险体系。做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准备工作,监测全市工伤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加强基金风险研判,确保基金平稳运行。全面贯彻落实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重点实施危化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加强工伤预防考核评估,探索职业伤害预防有效途径,完善工伤预防体系。继续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优化业务流程,提升经办效率,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人员的合法权益。发挥基层康复功能,依托分级诊疗体系,将工伤康复协议机构管理由住院康复向门诊康复延伸,明确常见病种门诊康复服务内容和标准,做好门诊康复与住院康复衔接。提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质量。要加强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常态化落实认定典型案例集中会商制度,不断统一工伤认定疑难案例办理口径。

(十)推进社保扩面征缴提质增效。全面实施社保扩面“敲门行动”,依托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大数据优势,建立部门数据共享机制,瞄定小微企业、新就业形态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向基层平台精准推送扩面信息,实时督导工作进展, 精准施策、全力扩面。贯彻落实困难群体参保帮扶政策,持续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工作,确保困难群体应保尽保。持续做好退补渔民参保信息动态跟踪,积极引导退补渔民按时续保缴费。持续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基层快递网点工伤保险应保尽保,鼓励超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

四、高起点筑牢风险防控

(十一)强化业务风险管控。巩固深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成果,不断提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稽核风控系统运行效率,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纳入稽核风控系统,开展社保基金财务等专项督查,加强风险提示和警示教育。

(十二)推进社保反欺诈工作。推进模型分析,弥补资格认证工作“真空地带”。继续推行数据比对“无感认证”方式,及时做好疑似冒领人员、到期未认证人员信息核查工作,协助做好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严厉打击欺诈冒领。按月开展数据稽核,规范疑点数据核查处理流程,加大追缴力度,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五、高效率优化经办服务

(十三)全面加强系统行风建设。全面实施全省统一的企业养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巩固优化“退休一件事”“工伤待遇一件事”,持续优化服务流程,畅通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加快推进社银合作,推进“暖心社保”服务品牌建设,落实好“家门口”的社保服务。

(十四)优化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继续做好省直管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工作。确保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即退即管,社区管理服务率100%。配合做好原“事改企”单位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启动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第十轮免费健康体检。推进实现利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开展体检工作,确保到2024年底企业退休人员周期免费健康体检率100%。开展企业退休人员走访慰问和“敬老月”活动。组织实施全市第四轮“老有所学三万计划”,打造“乘风破浪”的退休人员文体生活。

六、高品质做好社保宣传

(十五)推动社保宣传走深走实。深度挖掘典型事迹,讲好社保故事,传播社保正能量。加强与主流媒体等合作,丰富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扩大社保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十六)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聚焦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等重大改革举措开展政策宣传。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的参保登记、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待遇申领、领取待遇资格认证、职业年金等政策,持续开展“看得懂、算得清”宣传。重视业务咨询和信访接待,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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