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12000032/2024-344289 分类 社会保险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4-01-08
文号 时效
关于明确2024 年 1 月和 2 月有关业务经办期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4-01-08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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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为保证业务有序开展,现将2024年1月和2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经办期公告如下:

一、将1月7日至8日调整为申报期;1月9日至13日为结算期。

二、将2月6日至9日调整为结算期;2月10日至17日春节假日期间,网上业务正常开展,柜面业务暂停受理;18日开始业务正常办理。

附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明确2024 年 1 月和 2 月有关业务经办期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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