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32/2024-344289 | 分类 | 社会保险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4-01-08 |
文号 | 时效 |
关于明确2024 年 1 月和 2 月有关业务经办期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4-01-08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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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为保证业务有序开展,现将2024年1月和2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经办期公告如下:
一、将1月7日至8日调整为申报期;1月9日至13日为结算期。
二、将2月6日至9日调整为结算期;2月10日至17日春节假日期间,网上业务正常开展,柜面业务暂停受理;18日开始业务正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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