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12000032/2025-345213 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5-01-27
文号 时效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5-01-27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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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为http://rsj.taizho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始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为立足点,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切入点,以回应群众密切关注为落脚点,坚持准确、及时、全面地公开人社领域信息。通过深化高频事项信息公开、细化热点事项政策解读、强化重点事项监督保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主动公开。围绕条例规范,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民众对人社领域政策信息的知晓度与参与度。对主动公开的、涉及重大民生事项、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等方面的文件,通过局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发布政策宣传与解读,切实发挥好政务公开平台的作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开助企纾困、就业创业、参保缴费等群众重点关注领域信息,常态化宣传“留泰有我”专场招聘、“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建设、“泰有引力”人才生态等就业人才活动信息,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更大便利。定期发布社保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等公示公告,切实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加大局网站信息发布频次和更新力度,实现无延时、动态化更新,发挥政民互动在政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实现依申请公开全流程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形成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工作环节闭环,确保每一件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都可复查可追溯。加强在办件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建立跨部门协商机制,并邀请法律顾问在答复意见和内容的合法合规性上进行把关,确保每件答复能够经得起检验、让群众满意。2024年,我局通过线上、线下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2件,均按时规范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健全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四位一体的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的“三审一核”制度,对所发布信息的政治性、保密性和合法性作出判断,对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的工作流程逐级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合规、严肃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规范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合理规划局门户网站版面。根据政务信息的动态调整,对所发布的信息开展常态化监测,发现问题立即响应、立即整改,保证局网站信息准确有效。提升“泰州人社”政务新媒体运行质量,及时转发重点新闻信息、及时回应公众意见建议,通过文字说明、图标图解等丰富形式,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深度解读,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政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2024年,局门户网站发布政策文件、公示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1105条;“泰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68条,关注人数达13.27万人。

(五)监督保障。持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健全内部审查机制,不断深化各处室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理解。积极配合不定期网站监测检查,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工作的要求,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参与,促进政务公开成为行为自觉,全面提高人社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4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89.88

(注:2024年,本机关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重新认定和清理,故存在与往年数据不衔接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但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问题:一是局网站和新媒体信息更新速度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途径和方式有待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强化。

下一步,我局将多维度发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效。一是提升主动公开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政务信息做到立即收集、及时加工、迅速公开,提升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率。二是提升宣传多样性。加快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有机融合,构建线上以局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为主、线下以志愿服务等活动为辅的多元化宣传体系,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三是提升人员专业性。强化对政务公开相关政策学习,提升政务公开队伍的业务素养,紧密联系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信息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公开队伍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在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过程中,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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