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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社局五项举措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
  • 发布日期:2017-06-27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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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泰州市人社局党委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从加强机关党建基础工作入手,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把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落实、落细、落小的要求,通过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落实党内制度、强化保障运行、组织开展活动规范化建设等五项举措,筑牢党的基层组织,使基层党组织的整体功能明显增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一是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推进组织建设规范化。规范局属各党支部的设置,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满7人的机关,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不满50人的机关,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原则上,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可设立党总支。此外,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需要一段时间或由于某种原因暂时未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基层党组织班子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主动自觉地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包括班子成员的相互监督、上级和下级的监督,虚心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批评和意见。

二是切实加强队伍管理,推进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化。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严格党员教育培训,严格党费收缴管理,教育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格执行发展党员预审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发展党员各个环节的会议记录、表册填报、材料撰写规范齐全;大力开展读书活动,倡导党员干部日读1小时,月读1本书;党支部(党小组)每月组织1次以上集中学习,党支部每季度围绕一个专题进行1次集中讨论交流,每年围绕业务工作组织1次调研研讨;党员每月应按规定的比例和数额交纳党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组织开展“百团千村万企大走访大落实”“争创党员先锋岗”“我为发展献一策”等活动,通过党员责任区、设岗定责、党员承诺、结对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方式,激发党员履职尽责,发挥好党员立潮头、当先锋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落实“三会一课”,推进党内制度规范化。严格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清单,明确支撑项目、方法举措、时间节点和完成标准。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必须定期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坚持每季度上1次党课,坚持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深入实施“为民党建”,组织党员投身到“两聚一高”征程中,叫响“与民生同行”优质服务品牌,深入推行优质服务“三零”承诺和服务大厅无假日值班制度,把提供更优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是精心设计活动载体,推进党建活动开展规范化。组织党员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共产党员先锋岗”创建、驻村联户、到社区报到等重点活动,做到活动主题突出、内容具体、形式新颖、目标明确,党员乐于参与,时效性、可操作性强。

五是抓好阵地建设,推进保障运行规范化。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资料、有制度的标准,加强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按照规定认真做好党内活动记录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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