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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 信息来源:党办
  • 发布日期:2018-03-06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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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日下午,市人社局召开党委会,组织签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委书记、局长王明根分别与党委成员签订责任书。会议邀请市纪委第五派驻纪检组参加。

       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市人社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责任书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市纪委以及全市人社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责任书从目标责任的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考核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党委书记、局长王明根在主持会议上指出,签订责任书意义重大,传递的是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就是一定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 抓在手上,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落到细处。

       王局长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的责任时表示:一要有敢于担当的政治自觉。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真正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对此,局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敢于担当的政治自觉。二要有久久为功的政治定力。全面从严治党,惟有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脚踏实地,久久为功,才能开创新局面。三要有善作善成的政治智慧。这个智慧就是要实现管党治党全覆盖,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的良好局面,将管党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四要有立说立行的政治操守。身体力行是最生动的引领,率先垂范是最有力的号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党委领导不能坐而论道,而要躬行实践、以上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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