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泰州医药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张珣等18名同志具备乡村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张芯等2名同志具备非乡村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颜国英等7名同志直接认定为乡村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如有异议,请与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教局师资处(电话:89690509)、泰州医药高新区人社局(电话:89690235)或与市人社局专技处(电话:86606581)联系。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