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泰州市姜堰区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蒋燕等97人已具备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单野春等34人已具备乡村定向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2日。如有异议,请与姜堰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电话:88869409)、姜堰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88088515)、泰州市人社局专技处(电话:86606582)联系。
附件: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