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意见
全市职称工作要以科学的人才观为指导,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分类管理为基础,以创优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完善政策体系,推进各项改革,实现工作创新,扩大职称工作对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撑力、影响力和公信力,为打造素质优良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1.建立健全职称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全市各级职称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称工作的综合管理职责,切实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要求,在市职称办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职称工作。凡涉及全局性、整体性的职称政策问题和工作措施,严格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和部署组织实施,坚决维护职称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分级管理格局。
2.修订完善相关申报评审资格条件。根据我市新兴产业、优势特色产业以及“1+3+N”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需要,结合历年评审过程中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工程系列资格条件加以修订和完善,引导工程技术人才不断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促进工程技术人才不断提高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推广、专利转化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3.全面加强各级评审组织建设力度。各评委会挂靠部门要严格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苏职称〔2001〕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评审组织建设。明确责任处室和专职人员负责职称工作,及时调整充实各级评委会,加大评审专家培训力度,增强评委会及专业组的权威性。各级职称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评审工作全过程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确保评审结果公平公正。
4.采用多元评价方式提高评审质量。各评委会要在总结前几年评价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评审、答辩、考试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方式。可增加专业基础理论测试、现场考核、实践操作、案例评价、量化积分等适合系列(专业)特点的直接评价方式,把定性与定量评价有机结合起来,更好地考察申报者的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和发展潜质,提高评审质量。凡破格、学用不一致以及评审组织认为需要参加答辩的申报人员,均需采取答辩或专业测试的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的综合素质。
5.坚持职称属地管理逐级申报原则。职称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申报。人事档案挂靠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跨区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申报材料经实际工作单位核实后,报人事档案挂靠单位审核并出具委托函,由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职称部门提交评审。通过评审取得资格的,应由人事档案挂靠单位负责将评审结果存入申报人档案。
6.维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平环境。在严格落实申报公示和申报材料审查人签字盖章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打击制伪造假力度,采取学历认证、学术期刊和创新成果网上检索验证等多项举措,坚决杜绝伪学历、假论文、假成果以及其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行为。严格违纪惩处机制,对于弄虚作假者一概实行“一票否决”,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查处,切实维护职称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7.做好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要认真调研、通盘考虑,研究制定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要根据省职称办统一部署,重新修订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更加突出能力和业绩评价核心,更符合我市实际,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导向性;要按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要求,在核定的比例和数量内,根据岗位的特点和要求组织申报;要周密部署,稳步推进,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8.确保申报评审工作按时完成。充分认识、高度重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时效性、政策性、社会性,各市(区)及各评委会挂靠部门要强化职称评审的计划性、公开性和规范性。中级以上职称申报工作,必须与当地职称部门联合布置。每年我市负责的所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评审原则上都在十一月底前结束,不能按时完成评审的部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职称办说明原因。评审工作结束后,须在两周内将评审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职称主管部门。各市(区)职称办和各部门对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也要尽早考虑,做好统筹安排。各级职称部门要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积极性,确保年初下达的新增专业技术人才指标数顺利完成。
9.保证各类职称考试顺利有序实施。高度重视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严格对照报名条件和要求审核把关,认真做好考务方案的审核备案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2号》等相关法规政策文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违纪考生实施处理,保证各类考试的顺利实施。
10.及时开展职称确认、转评、初定工作。由外省调入、军转安置或个人自主择业到我市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本市前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须报相应职称部门进行确认,难以确认的,须报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确认和评审通过之后予以换发新证。人事档案或工作关系在我市的专业技术人员,未经相应职称部门委托,在外省评审获取的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予认可。专业技术人员从一个专业技术系列流动到另一个专业技术系列后,须有从事新的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历,申报转评并通过之后,才能取得新任专业技术资格和按新任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各级职称部门有义务及时提醒广大大中专毕业生及时按照《泰州市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定暂行办法》办理职称初定手续,以免影响后续发展。
二、深入实施继续教育,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
11.认真贯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各市(区)职称管理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以贯彻《条例》为主线,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建立起专业技术人才专业知识培训和公需科目培训相结合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不断增加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为我市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加快知识更新、提高持续创新能力提供有力保障。2012年力争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人数突破54000人。
12.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顺利实施。各市(区)职称管理部门和市级机关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称评聘的杠杆作用,把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与专业技术资格晋升、职务聘任、资格注册及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不断推进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各级职称管理部门要重点抓好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和信息化素质等公共必修课的培训和考核,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实施专业培训计划,共同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登记、验核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不按规定完成指定培训内容以及达不到学时要求的,一律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资格。
三、加强自身效能建设,全面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13.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市职称办要根据市人社局网站和泰州职称网的运行情况,及时充实、完善职称工作相关内容,正常、高效使用网络发布职称工作信息。逐步将网上职称申报向除教师以外的所有系列推广,全面开通职称申报“绿色通道”,以“数字职称”提高职称管理的运行效率。各市(区)、各评委会挂靠部门也要大力推进职称工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时把职称工作政策、程序规范、工作安排、评审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提高职称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14.加强职称工作宣传调研。围绕深入服务专业技术人才的目标,走进基层,走进企业,开展职称工作宣传调研。广泛开展职称政策,申报办法、程序以及继续教育相关内容的宣传,积极营造企业重视职称申报、重视专业技术人才团队建设的氛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各级职称职能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把握职称工作的内在规律,不断增强职称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着力解决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规划统计,各级职称职能部门要全面了解所辖范围内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状况,准确掌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为制定全市人才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依据,实现职称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15.加强自身服务能力建设。市职称办要深入践行“亲民、爱民、为民”服务理念,拓宽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内涵,创新服务手段。各级职称管理部门要加强业务学习和理论研究,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高度重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建立协调处理机制,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建设一支作风正派、业务精通、廉洁自律、服务一流的职称管理队伍。各市(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加强协调沟通,把握工作重点,扎扎实实做好今年的职称工作。
此前的职称工作政策如有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未尽事宜,仍按省、市现有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