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泰州市高港区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孙慧等36名同志已具备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周怡等21名同志已具备乡村定向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叶留纪等3名同志乡村30年直接认定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具体名单附后),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若有异议,请与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职称科(电话:86966060)、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人事(师资)科(电话: 86966188)、泰州市人社局专技处(电话:86606582)联系。
附件: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doc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7日